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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日期】2024年08月26日 10:38  【点击】[]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工作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统计项目范围为: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2.根据 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选题指南》完成备案的项目;3.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中并已完成基地子项目备案的成果考核类项目。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在2024年8月26日下午4点前完成上述三类项目申请鉴定的统计工作,分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3),并将附件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提交至社科处成果科,附件及项目鉴定成果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jx6@163.com。现把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备案项目名单附后(见附件4)。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逾期视为不参与此次鉴定工作。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鉴定汇总表

2.贵州师范大学 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汇总表

3.贵州师范大学 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果考核类项目鉴定汇总表

4.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备案项目名单(含基地)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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